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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采矿公司获得某地未来五年的开采权,这地区有4个矿,但每一年度最多可开采3个矿.对于此闲置的矿,如果在这5年内随后某年还要开采,则不能关闭,且须交纳土地使用费;如果从闲置起不再开采,就关闭.可年矿砂产量有上限,且不同矿所产矿砂质量不同(见表一).
将不同的矿的矿砂混合所成的矿砂,其质量指数为各成分指数的线性组合,组合系数为各组分在混合矿砂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数.如,等量的两矿砂混合,混合成的矿砂质量指数为两组分数指数的平均值.每年度公司将各矿全年产出的矿砂混合,要生成具有约定质量指数的矿砂(见表二)。
各年度成品矿砂的售价为每吨10元.年度总收入和费用开支(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以逐年9折计入5年总收入和总费用中.
问题:建立数学模型,确立各年开采那几个矿,产量应各为多少?
表一
矿 1 2 3 4
土地使用费(万元) 500 400 400 500
产量上限(万吨) 200 250 130 300
质量指数 1.0 0.7 1.5 0.5
表二
年度 1 2 3 4 5
质量指标 0.9 0.8 1.2 0.6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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