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赛区获奖名单(初稿)的说明

时间:2010年11月08日作者:amao查看次数:1,799 次评论次数:0


原文地址:http://mainpage.nwu.edu.cn/unit/usxx/maths/jianmo.htm

现将2010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赛区获奖名单(初稿)公布如下,异议期为2010年11月5日-2010年11月18日。

一.有关提出异议的规定:
   1.全国(或陕西赛区)获奖名单(初稿)公布之日起的两个星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以提出异议,由全国组委会(或陕西赛区组委会)负责受理。
   2.受理异议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竞赛期间教师参与、队员与他人讨论,不公正的评阅等。对于要求将答卷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可先经陕西赛区组委会审核后,由陕西赛区组委会报全国组委会核查。
   3.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全国组委会及陕西赛区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保密。
   4.与受理异议有关的学校管理部门,有责任协助全国组委会及陕西赛区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全国组委会或陕西赛区组委会应在异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5. 陕西赛区组委会秘书长徐哲峰负责受理陕西赛区个人和单位提出的异议,
通信地址:西安市 长安区 学府大道1号 西北大学南校区 数学系办公室
邮编:710127, 手机:13720519009, Email:zfxu@nwu.edu.cn

二.对获奖名单(初稿)中的文字打印错误进行修改的程序及说明:

1.凡发现“学校”名称、“队员”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打印有误,由各参赛院校数学建模竞赛工作联系人用电子邮件告知陕西赛区组委会(Email:mcm@nwu.edu.cn)。陕西赛区组委会将于2010年11月18日前汇总本赛区的修改名单,统一告知全国组委会。过期将按现在公布的名单印制奖状,若有错误由参赛院校负责。

2.原则上不受理改变“指导教师”名称(包括将“指导教师”从“教练组”或“指导教师组”等集体名称更改为个人,或将个人更改为集体名称)的请求。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陕西赛区组委会
2010年11月5日
下载: 2010年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陕西赛区获奖名单 (下载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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