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湖北赛区成绩异议的通知
时间:2011年11月05日作者:amao查看次数:1,462 次评论次数:0
消息来源:http://202.114.74.132/Archives/2011-11/3298.htm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的要求,为了保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湖北赛区评奖工作的公正性,湖北赛区组委会决定将继续实行异议期制度,现就今年执行异议期制度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湖北赛区组委会受理异议,异议期从2011年11月4日至2010年11月18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异议的对象是湖北赛区专家评审组评审获奖的参赛队,受理异议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竞赛期间教师参与、队员与他人讨论,不公正的评阅等。对于要求将答卷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异议期过后将公布正式获奖名单。
三、异议应尽可能提供详实线索,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本着检举需要证据的基本原则,赛区竞赛组委会不受理任何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的举报,也不受理没有本人真实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本人手写签名的匿名举报信函。赛区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保密。
四、与受理异议有关的学校管理部门,有责任协助全国组委会及赛区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全国组委会或赛区组委会应在异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五、请各参赛高校核实湖北赛区获奖名单(征求异议稿)和全国网站公布的全国奖获奖名单,如有误,请于2011年11月12日前报湖北赛区组委会办公室(武汉大学 教务部 胡鹃,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5986,E-mail: hujuan699@sohu.com)。过期将按该名单印制奖状,若有错误由各学校负责。
附件: 201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湖北赛区获奖名单(征求异议稿) (下载811)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湖北赛区组织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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