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模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帐-号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689|回复: 2

中国数学建模论坛版主申请规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6-7 03: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0%" border=0>

<TR>
<TD  width="100%">热忱欢迎各位有志之士加入中国数学建模网站管理团队,建议您在申请成为本论坛版主之前仔细阅读一下本条例。

一、版主的申请与任命   
1 申请条件 
1)是中国数学建模网的注册会员,并且自注册之日起已满一个月
2)确保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精力来治理版面
3)在所申请的版块中有较好发帖记录和良好形象
4)具备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5)可以兼任多个讨论区的版主职务,但最多不超过3个讨论区
6)受管理员所邀担任版主职务者或者确实有突出能力者可以酌情不受以上限制


2 申请方法 
请您在【站务讨论区】发帖申请,发帖时应注意写明如下几点:
1)申请人用户名
2)申请担任版主的讨论区
3)简单说明一下担任版主的理由以及简要介绍一下自己
4)请注明已阅读“版主申请规则”一文
如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经版主会议讨论同意后将于七日内给予版主权限,并通过短消息形式通知。


二、版主上任后的注意事项
1)请版主上任后自行在所管理的版内发布上任公告
2)请版主留心一下“论坛公告区”,及时关注论坛发布的最新公告
3)如版主在管理上有任何疑问,请至“站务讨论区”或者给管理员发短消息询问


三、版主的权利与义务
  
当您成为正式版主后,您应该熟知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1 权利
1)可以按自己的治版风格来治理版面
2)删除自己认为与本版主旨不符的任何帖子
3)将版面公告或者需要特别注意的帖子置顶
4)将版面内中比较有价值的帖子加入精华帖中
5)根据版面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则规范版内讨论
             
2 义务
1)能经常登陆论坛,及时回复版内的提问
2)在其他网站宣传本论坛,提高论坛和版面的整体人气
3)协调版内讨论秩序,确保版内讨论稳定健康
4)发掘比较优秀的版友推荐给总版主共同担任版主参与管理
5)适当开展一些版内活动,活跃版内讨论气氛
6)如对论坛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请告诉管理团队,共同参与论坛建设

          
四、版主的请假、辞职与监督
 
1  版主请假
如版主因某些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最长一个月)无法管理论坛,请事先向总版主请假,并请同时在所管理的版面内发布请假通知,如没有任何请假通知,一个月不见版主踪影,自动免除版主职务。

2  版主辞职
版主因因种种原因确实无法继续管理论坛,可以向总版主提出辞职申请,并请注明辞职理由。另外建议版主在辞职时可以挑选继任人选,推荐给总版主。

3  版主的监督
版主上任后,请大家负起版主监督的职责,如版主有以下行为,立刻免除版主职务:
1)严重滥用职权、严重影响论坛声誉的行为
2)有多次指责、谩骂、数落版友的行为
3)长期不参与版面管理

    
本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中,自发布之日起暂行实施
</TD></TR></TABLE>
发表于 2004-6-7 06: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源与检索 版 现却一名斑竹。</P><>热烈欢迎有志之士参加网站的管理,有意可以按照楼上的方式申请斑竹。</P>
发表于 2004-6-9 18: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小乖做的很好啊~~小乖加油~~</P>[em40][em4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数学建模网 ( 湘ICP备11011602号 )

GMT+8, 2024-3-28 18:53 , Processed in 0.05207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